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**法》《特种设备**监察条例》的规定,质检总局修订的2015年《特种设备目录》,经国务院批准,公布施行。电动葫芦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:
必须按规定指挥信号进行指挥。
及时纠正对吊索或吊具的错误选择。
正式吊前应进行试吊,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、地锚受力情况,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去地面,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,确认一切正常,方可正式吊装。
吊装过程中,任何岗位出现故障,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,没有指挥令,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。
指挥吊运、下放吊钩或吊物时,应确保下部人员、设备**,重物就位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。
对可能出现的事故,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方法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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